民建会发﹝2026﹞19号
根据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六届十八次常务理事会决议,“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非遗文化与书画艺术专业委员会”更名为“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非遗传承发展专业委员会”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